
一、低价格的诱惑
在市场竞争中,很多厂家采用低价格进行诱惑,先让用户上套,再在合同上做手脚欺诈用户,往往是用户定金付后变化,找理由给你加价程度不同,有的手段恶劣,份量极大,加到天价,使用户欲哭无泪。这就是用户选错了厂家,看错了,被花言巧语蒙骗,被吃喝玩乐俘虏,没有把质量要求放在*一位,爱占小便宜,在价格上没看到低价的风险。实际上用户是遇到两个风险,一是涨价风险,二是质量风险,都要自己承担。而往往这些企业是差质量企业、是不诚信企业、是靠价格竞争企业、是设备没人要企业、*容易让用户上当受骗企业。
二、付款的方式诱惑
朋友:复杂的商战交易中,不诚信的企业,产品没有竞争力的企业,往往采用各种手段来达到目的,有的用低价格诱惑,有的用特优的付款方式诱惑,有的两种办法齐用,*终目的是:你付过订金后给你变,一变、二变、三变让你回到原来的高价格,全款发货,让你欲哭无泪,欲罢不能。
很多外地客户抱有沾光的侥幸心理,被低价格、付一半款即可发货的骗局所诱惑,感到是巴不得的好事,感到这个企业条件之优惠,实则是陷井,往往是先当爷后当孙子,到头来是高价全款的劣质货。
三、合同文字的陷井
大多外地客户没有或者很少接触合同,或者没有签订过买卖合同,对于合同条文知之甚少,根本不知道条文对供方的需求重要性,不知道一字之差对自己天大的不利。比如:某厂合同一条文写:需配:电动机、引风机等等,很多用户以为是厂家需配的,待到成交订金,发货时这个“需配”就成了用户需要配备的、准备的了。如果用户是懂合同的,那就要求厂家注明:“供方需配”,而不是“需配”二字了。在合同签订中如此字眼上的较量还有很多,用户在多加小心的同时,*好是带个或聘请个律师做参谋*为保险。
朋友:以上是发生的普遍、广泛的潜规则,请大家以平常心态,正常心理去对待,不要贪图反常的“好”事情,反而误了自己的时间及金钱。